2月27日,河北省婦聯、河北省人事廳、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、河北省中小企業局、河北省總工會、河北省女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《關于表彰"河北省十大杰出女企業家"和"河北省優秀女企業家"的決定》。
決定中指出,近年來,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,一大批具有拼搏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女企業家發揚"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強"精神,奮發有為、銳意進取,爭做時代新女性,為促進河北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做出了積極貢獻。為表彰先進,激勵更多女企業家不斷開拓進取,創造更大業績,經過評選決定,授予白珊等十名同志"河北省十大杰出女企業家"稱號,公司董事長徐志文女士獲此殊榮,同時被授予河北省"三八"紅旗手稱號;授予張淑芬等二十名同志"河北省優秀女企業家"稱號。
活動主辦方號召,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厲,為我省擴大就業、節能減排、優化產業結構、加強自主知識產權開發以及科學、妥善應對金融危機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。全省廣大婦女特別是企業界女性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,學習她們敢為人先的創業精神、埋頭苦干的敬業精神、服務社會的奉獻精神,開拓創新,奮勇拼搏,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做出新貢獻。